粤污普办〔2007〕12号
关于建立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
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林木声副省长为组长的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粤府〔2006〕128号)。为加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齐心协力完成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商各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建立我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通报普查进展情况等。
附件: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普查 通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污普办。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印发
附: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
主 任:王子葵(省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子森(省环保局总工)
余俭娥(省农业厅副厅长)
彭启鹏(省统计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和平(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李晓燕(省经贸委环资处副处长)
沈 义(省公安厅车管处副科长)
危金峰(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处长)
梁俊平(省国土资源厅地勘与环境处调研员)
陈辅淳(省建厅设城乡建设处主任科员)
吴海燕(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林瑞如(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站长)
叶兆怡(省卫生厅卫监处调研员)
陈永洪(省广播电影影视局科技处副处长)
李 劲(省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副处长)
李 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刘思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处长)
蒋建军(省军区后勤部助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