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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国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动态
(全国污染源普查网址:http://cpsc.sepa.gov.cn/)
一、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举办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普查办〔2007〕7号),定于11月16日-26日开始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清查要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表式,数据处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入户调查技巧等。培训采取分批分点的培训方式,全国分为6个培训点,每个培训点安排两个班。
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国污普办〔2007〕9号)。
三、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通知》(普查办〔2007〕37号),要求认真做好清查工作,并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各类污染源的数量报送国家普查办,以便配发普查表格。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网址http://intra.gdepb.gov.cn/)
一、10月26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林木声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尽快落实普查经费、明确部门分工,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会议由李清局长主持,王子葵副局长做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6年12月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2006〕128号),成立了由林木声副省长任组长,15个相关部门的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的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林木声要求,有关部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确保普查经费,省财政厅要从年度预算中确保省级普查工作经费,并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明确部门分工。由15个部门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要紧密配合、高效运转,指导和检查本部门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把普查工作做好。三是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工作,包括近期筹备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10月30日~11月2日,省普查办在广州东山宾馆召开了全省辐射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会。来自21个地级市以上环保局辐射环境管理负责人和辐射监测人员、有关省厅局机关污染源普查联络员以及企业代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会上,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戎明海同志对电磁辐射和伴生矿放射性污染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
三、11月9日,省普查办发出《关于选派人员参加第一次全国源普查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地选派技术骨干准备参加国家普查培训。
四、11月13日,召开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长第二次会议,各组正副组长参加了会议,王子葵副局长听取了各组的工作汇报,并对今后要做好的几项重要工作提出了要求。
五、我省的普查基础资料库已建成,由省环境信息中心开发的清查软件正在调试中,调试完成后近期将尽快放到省环保局门户网站“广东省污染源普查”栏目中,以协助各地完成清查工作。
六、至11月13日止。已经有河源、佛山、揭阳、清远、潮州发布了当地的污染源普查方案。
抄送:林木声副省长,罗欧副秘书长,李清局长、卜新民局长,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广东省污染源普查
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各地级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全国
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