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全部 省局 云浮
 
 
2007年10月审批项目公示
2007年9月审批项目公示
2007年9~10月建设项目竣工…
云安县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
新兴县通力造纸有限公司年产…
2007年8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周生贤在国合会2007年年会上…
周生贤在全国环保系统规划工…
关于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污染…
广东创新执法事半功倍
解振华:国家八项措施推动完…
张力军: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云浮环境保护公众网>>环境管理信息>>环境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与法制建设
餐饮业执法须多方配合
发布时间:2007-11-12 新闻来源:
近几年来,餐饮业的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居民投诉最多的环境问题之一,然而,此类投诉在处理时比较困难。
  难点一:有关餐饮业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迄今为止,关于餐饮业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在目前的执法实践中,大多数的餐饮业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更谈不上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以及竣工验收,造成了环境污染扰民现象普遍。
  难点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餐饮业的业主普遍认为,他们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纳税登记证这“三证”,就说明政府允许他们营业。虽然不了解环境法律、法规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但是也反映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没能从源头上控制餐饮业的环境污染。
  此外,在涉及餐饮业的环境行政诉讼中,往往花费了较大的成本和时间,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很多餐饮店建在住宅区或者居民楼的底层,受条件的限制,有些餐饮店根本无法整改。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
相关新闻
 
[∷打 印∷][∷关 闭∷][∷评 论∷]
 
 
 
 
  联系方法 |  声  明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邮件订阅 | 帮助中心 | 隐私保护 | 站长信箱  
  版权所有©2001-2007 广东云浮市环保局,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易宝电脑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制作和维护 e-mail:gdyfxx@21cn.com 粤ICP 备 0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