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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第20期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四日
全省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5月12日~21日全省污染源普查报表填报阶段质量核查结果显示,我省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基本顺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市、县均成立了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机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指导。
二、各市根据《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辖区内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细化了省普查方案,为顺利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各市在5月初之前,完成了对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约4500名水产养殖污染源普查员,保证每位普查员考核合格,并颁发了普查指导员证与普查员证,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各市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发放《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移动宣传车、发放海报与宣传画册、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五、各地普查表的填报进展顺利,但收表、审核与录入工作滞后。目前,广州、深圳、东莞、汕头、佛山、中山、肇庆已完成入户普查工作,进入数据录入阶段,预计能如期完成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潮州、清远、云浮、韶关、汕尾、韶关、湛江、阳江、梅州入户普查工作完成50%以上,工作开展顺利;揭阳、茂名、惠州、河源、珠海、江门已收集与审核了部分普查表。
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经费紧张、缺口较大、部分地区水产养殖污染源普查办与当地污染普查办配合不够紧密,部分地区工作进展跟不上国家进度要求等。

抄送:林木声副省长,罗欧副秘书长,李清局长,广东省污染
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各成员,各地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