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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是2007年环保博弈走向尖锋对决的标志性事件。
国家环保总局启用“限批”这一重典,是对区域和流域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发展行为的一次校正和调整。
动用重典 彰显决心
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措施,将河北省唐山市等4个行政区域及大唐国际等4个电力集团列入“限批名单”。
“区域限批”是国家环保总局动用的最严厉的行政惩罚手段。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在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核查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中,检查出违规项目多达82个,涉及金额达1123亿元,范围覆盖全国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以及22个省(市)的钢铁、冶金、电力、化工等12个行业。这82个项目中,有23个严重违反“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59个严重违反环评制度,数量、涉及范围均为历年之最。
“限批”震动各方。被列入名单的地方和单位反应之快出乎意料。在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当天,华能集团就迅速落实处理决定,关停了有关部门机组。山西省吕梁市、河北省唐山市等也很快展开落实工作。
2007年4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解除对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和华电集团的“区域限批”令。至此,为期3个月的2007年第一次“环保风暴”圆满收尾。
“环保风暴”并没有停止。2007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两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了“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了“挂牌督办”。
2007年8月中旬,国家环保总局派出5个督察组分别对“流域限批”地区进行“回头看”检查。在“限批”的压力下,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流域限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6市、两县、5个工业园区的地方政府共清理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112件,清理违法企业和项目1162个,追缴排污费7.25亿元。
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它犹如一记警钟告诉人们,传统工业的增长方式已使中国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威胁。在当下GDP一路增长的态势下,水污染治理成为对政府行政、宏观调控能力与社会和谐的严峻考验。
无论是“区域限批”,还是“流域限批”,以连坐式的惩罚方式,将矛头直指一些地区、企业集团和流域,是环保部门在愈来愈大的环境压力之下做出的必要选择。
凤凰涅槃 浴火重生
在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限批”作为一种调控手段,最终目的并不是对区域和企业的生产力进行破坏,而是为了对其进行改善和优化,以帮助区域和企业摆脱建设发展中生产要素日益枯竭的窘迫和险境,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持久的支撑和动力。
对此,在经历了“限批”阵痛的地区长官和企业负责人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河北省唐山市市长张国栋坦言,“区域限批”使发展和环境的矛盾得到逐步化解,使经济建设中的结构性隐患得到逐步消除,使区域发展能够在科学、健康的平台上大展宏图。吕梁、莱芜、唐山3个经历过“区域限批”的地区的官员对这一措施的拥护,生动地体现了他们对环境与经济关系认识的提升。
“限批”作为国家环保总局使出的“撒手锏”,正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各地相继得到推广和应用。河北、山西、广东等都在本省对环境违法严重地区使用了这一重典。
同时,一些地方正在使“限批”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河北省环保局日前出台《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试行办法》,专门就省级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流域)限批的适用范围、决定程序、解除条件和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关人士称,《试行办法》使“限批”这个“撒手锏”更为锋利。
“限批”不仅是监管手段的更新,而且催生了新的发展理念,推动了发展方式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