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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四项措施落实“双转移”战略
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省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将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实施“双转移”战略的大好时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充分认识当前环境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意识
为贯彻落实“双转移”战略,就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正确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的意识,在经济工作中要始终抱着立足于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和理念,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环保部门要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主动配合,搞好服务。例如在具体项目立项、建设中,把政策法律和依据研究清楚,把利弊得失分析清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样,才能保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赢”。另外,要加强环保宣传,以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主要工作为重点,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为基本载体,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使公众更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二、加强项目管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作为环保部门,要努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提供优良的环境质量,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不断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是结合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及各级环保规划,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对本辖区内产业转移进行统筹规划。应按照分区控制的原则引导产业转移,充分考虑环境容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优先考虑在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内或依托县城和中心镇,结合开发区和城镇总体规划,优化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布局。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重要依据,将产业转移园区选址于环境承载力适宜、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集约利用区或有限开发区,严禁在严格控制区内进行任何与环保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不要在水源地和重要江河附近设立产业转移园。
二是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严格环保准入,并不是一味限制所有污染项目,而是以环境准入为手段,以环境准入促进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双赢局面。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要加强产业转移园区及重污染行业定点基地建设,引导对口项目进园,落实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要求,使进入我市的重污染行业能得到有效监管。要强化环保服务。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环保服务工作,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做好环保服务,在管理工作上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是产业转移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营,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要把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管网,并作为项目引进和试生产的必要条件。应加大园区环保资金投入,鼓励采取多渠道、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与管理体制,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
三、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环境保护服务工作
(一)提前介入、优化选址。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当地产业转移园区的选址和规划提前介入,积极主动做好服务,掌握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现状、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等情况,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环保行政许可效率和效能。
(二)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对产业转移园区拟选址于经国务院批准确认的各类开发区内、且该开发区规划(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有审查(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或建设项目拟选址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审批的产业转移园区的,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充分利用原有环评资料和结论,对符合原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在环保审批中可简化有关环节。
(三)加快审批进度。要加快产业转移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审速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四、加强环境执法,维护环境权益公平
一是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清理整顿和查处不法排污行为力度,坚决杜绝偷排漏排,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污染物的,以及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依法严肃处理。要依法足额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治理污染。要积极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监理工作,防治施工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要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定期开展保护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危及饮用水源安全行为。
三要对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将情况通报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与金融信贷直接挂钩。
四要强化全市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在线监控(监测)工作,建立在线监控中心,所有市以上重点污染源在2009年前完成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实现电脑联网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