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21日,部分市环境法制工作座谈会暨全省环境执法案例分析会在佛山召开。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及部分市环保部门分管领导、各地级市以上市环保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近几年来全省环境法制工作情况,听取了地方环保部门对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探讨了今后加强环境法制工作的对策措施,通报表彰了2007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获奖单位和个人,并对全省近年来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省环境法制和政策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环境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环境执法工作明显加强,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环境政策研究工作也有积极进展,为全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陈光荣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后的环境政策和法制工作要切实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效率与程序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执法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要落实好“四个更加注重”:一是要更加注重宣传培训,普及环境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二是要更加注重执法监督,充分体现环境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树立环境法制权威;三是要更加注重部门协调,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联系;四是要更加注重工作创新,通过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创新推动环境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陈光荣副局长强调,明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环境立法,包括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和珠三角大气污染的立法。二是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大力倡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三是加紧《广东环境立法探索与实践》一书的编纂出版。四是加强执法指导,适时编制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指引,规范全省环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