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能:
1.协助局长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及业务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本局并指导各县(市)环保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文秘工作,编写大事记和年鉴。 5.负责文件资料的文字把关,办理机关文电。 6.负责文电的登记、收发、催办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印鉴的使用管理和有关证件的办理。 8.负责本局和指导各县(市)环保部门的环境档案管理工作。 9.承办市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22643